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延长建筑业和监理企业业绩补录工作时限的通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8-04-23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崂山区市政公用局、城阳区城市管理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2018年4月10日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延长建筑业、监理企业和设计行业业绩补录工作时限的通知》(鲁建许函〔2018〕20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详见附件),延长了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历史业绩补录工作。请按照《省通知》要求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筑业企业业绩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工程监理企业历史业绩补录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原责任分工和标准、程序等做好相关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附件: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
(联系人:李强、吴振华,电话:8506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