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检查情况的通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8-03-29

    青建管字〔2018〕2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实施市城乡建设委“标准化+工程管理”模式,提高企业标准管理意识,规范企业执行建设标准行为,我委对市内三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开展建设标准实施情况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下半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标准专家,共检查14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3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9家工程监理企业。总体来看,大部分企业在标准管理方面有了新的提高,企业标准管理体系较为健全,标准管理工作流程清晰。企业建设标准信息化管理、工程技术资料引用建设标准等方面进步明显。但同时也发现,个别企业及管理人员标准管理意识还很薄弱,标准管理制度不健全,建设标准内控工作流于形式,标准专管员工作开展较差,施工现场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时有发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城乡建设委已对3家责任企业和4名责任人进行了信用考核扣分处理,共扣除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分60分。

        二、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企业管理

        1.企业标准实施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个别企业对标准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标准管理意识淡化,标准技术水平弱化,标准管理的措施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虚化,工作流于形式,表面文章做的足,实质管理不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导致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2.标准专管员业务素质不高。部分标准专管员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基本内容、工程建设常用标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知识掌握不充分,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技术资料的标准审检工作浮于表面,没有发挥标准专管员在标准实施、监督检查、信息收集和反馈等方面的作用。

        (二)施工现场

         1.个别项目外脚手架搭设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主要是脚手架主节点处缺少横向水平杆及脚手架接头未使用对接扣件连接,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墙体及接茬部位有漏浆、孔洞情况;楼板和梁底局部存在夹渣、麻面现象;梁柱无钢筋定位措施、钢筋出现位移贴膜现象,违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缺少警示标志,楼层临边防护栏搭设不牢固,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三)工程技术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技术资料的编制存在引用废止标准、缺少编制依据、引用标准规范不完整、审批不规范、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及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2.部分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存放的与该工程结构特征和形象进度相关的重要标准版本严重不足,甚至存放有废止标准。

         3.工程技术资料中缺少建设标准贯彻实施情况检查记录和报告,缺少标准专管员工作记录。

         三、违规案列

         1.小水清沟改造项目三期。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山东三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规行为:外脚手架有三处主节点缺少小横杆,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强条6.2.3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依据6处引用废止标准;部分监理实施细则缺少编制依据。

         2.于家下河、王家下河社区城中村改造C10项目。监理单位:青岛建通浩源集团公司。

         主要违规行为: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5处引用废止标准;监理实施细则引用标准规范不完整。

         3. 青岛地铁南京路181号还建工程项目。监理单位:青岛华鹏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违规行为: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内容不完整,缺少编制依据。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标准实施主体责任。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针对以上问题进行认真总结,逐一进行梳理,仔细查找漏洞,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标准实施工作责任制,把标准管理制度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人,不断优化和提升标准管理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企业标准实施主体责任。

         2.充分发挥标准专管员作用。按照我市《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专管员岗位设置和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17〕72号)要求,各标准专管员要认真履行标准管理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记录,加强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技术资料建设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审核,严格落实整改并留存工作记录。

         3.不断强化标准监管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提升自身标准化管理工作意识和能力,强化标准实施监督职责,加强标准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坚持“零容忍”,对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责任单位要加强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考核在标准监督检查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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